乙肝病毒復制多少需要抗病毒治療是不確定的,因為臨床不能單憑乙肝病毒量的多少決定是否進行抗病毒治療。
乙肝抗病毒治療的適應癥主要是根據(jù)血清乙肝病毒DNA的水平、血清谷丙轉(zhuǎn)氨酶的水平和肝臟疾病嚴重程度來決定。最初步的判斷是如果病毒量是陽性,還要結(jié)合肝功能腹部的B超以及是否有肝硬化,或者因其他疾病在服用免疫抑制劑或者腹部CT等檢查結(jié)果來綜合判斷,并不是乙肝病毒量陽性就一定開始抗病毒治療。
對于免疫耐受者,即使乙肝病毒量很高也暫時不用治療;對于在服用免疫抑制劑的乙肝患者,即使病毒量低也有可能需要進行抗病毒治療。如果乙肝病毒陽性,同時合并肝功能異常,或者腹部B超或CT提示有肝臟損傷,這個時候才開始抗乙肝病毒治療。如果肝功能正?;蛘吒共緽超、CT等檢查結(jié)果提示患者沒有炎癥活動,只是攜帶狀態(tài),可以暫不給予抗病毒治療,定期隨訪就可以。
另外,有時還需要結(jié)合患者的年齡、家族史和伴隨疾病等因素綜合評估患者疾病進展風險,然后決定是否需要啟動抗病毒治療。